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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作者:每日风电 2019/07/03 浏览:5231 地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和《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5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282号),组织全区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布局研究。

 

为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促进全区分散式风电健康发展,规范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各地区提出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模和布局充分征求了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利、电网等部门的意见,经共同审核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一、开发原则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限定规模”的原则建设,项目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

 

二、建设标准

 

(一)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三)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四)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三、发展目标

 

根据各地市上报情况,银川市、固原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研究后提出暂无符合相关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对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上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电网接入和消纳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共同确定了各地市分散式风电项目最终布局和建设容量。经研究,符合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共14个,总建设规模452.5兆瓦,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落地的相关问题,督促业主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核准和项目建设。项目选址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占用现状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

 

(二)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要积极做好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网工作,本着安全、简便、及时、高效的原则提供并网服务,保证全区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接入安全可靠、所发电量就地全额消纳。

 

(三)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要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严查项目建设过程的违规行为。

 

(四)列入本方案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均按照国家相关电价政策执行。

 

附表: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分散式风电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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