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作者:每日风电 2018/11/21 浏览:5581 头条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三峡江电〔2018〕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阳江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441700-44-02-818436)。

项目单位为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为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海域,陆上控制中心建设地点为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石门自然村。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400兆瓦海上风力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5.5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35kV集电海缆、220kV登陆海缆,一座陆上控制中心。

本项目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套升压设备将电能升压至35kV,通过35kV进线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其中A1区55台风机接入本期新建的220kV海上升压站,A2区18台风机接入三峡二期海上升压站,再通过220kV海底电缆送至陆上控制中心,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731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30%,由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及海洋生态保护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六、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阳海渔函〔2018〕695号)、《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阳国土资函字〔2018〕841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18〕78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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