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通知指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2030 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3.7亿千瓦以上。新疆基地,以吐哈、南疆等地区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
“十五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1亿千瓦左右,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
以中东南部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和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
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