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风电装备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公告,公告称,为推动我国风电装备制造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组织编制了《风电装备行业规范条件》《风电装备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风电装备行业规范条件》提出:
总则:
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风电装备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鼓励企业按照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本规范条件主要用于鼓励和引导风电装备制造企业规范研发制造、试验验证、安装调试、产业链协同等行为,并明确社会责任和监督管理要求。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叶片、塔架,以及风电装备用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轴承、钢结构和海底电缆制造企业。
鼓励制造企业将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流程;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快风电装备及关键零部件“走出去”;强化质量安全管控,通过提高安全冗余设计标准、完善可靠性验证体系保障产品质量。鼓励用户企业优化招投标规则,引入多种评价体系,开展装备全生命周期评估,避免“唯价格论”。
研发制造:
整机、变流器、控制系统制造企业上年度研发或工艺改进投入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4%,其他企业上年度研发或工艺改进投入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风电机组关键部件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并获得型式认证证书。关键部件包含: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塔架、控制系统和轴承等。
企业上年度产能利用率不低于6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不低于 70%(叶片、塔架除外),风电叶片、塔架企业应逐步提升智能化水平,提高关键工序的数控化率。
试验验证:
风电机组应开展试验验证,包含关键部件的型式试验、样机的型式试验和中试验证。
风电机组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轴承等关键部件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部件型式试验并取得合格证明材料。
风电机组整机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样机型式试验并取得合格证明材料。
新研发的机型应开展整机中试试验,需要至少1 台风电机组运行 1 年或以上,以验证机组在实际运行中的性能和稳定性。验证期间机组能稳定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中试验证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产业链协同:
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应致力于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行业秩序,遵守行业公约,避免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风电装备整机制造企业应强化产业链企业间的协同,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引导上下游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产业链各环节连接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