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面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2021 年全区内用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不低于12.5%,后续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逐年提高,到2025年我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在保障性项目方面,根据国家下达新疆2021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12.5%,2022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13.75%目标,拟安排新疆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约526万千瓦。
来源:新疆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