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要求,我委在全省区域内风能资源勘察的成果和各市电网接入条件、负荷水平的基础上,2018年1月9日会同各市发改委、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文物局、省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现将建设方案公示。
一、公示内容
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
反馈电话:0351—3119809、3119815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一、开发原则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本地平衡、就近消纳”的原则建设,所产生的电量就近接入电网,并全额消纳。鼓励自发自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各市实际情况、电网接入条件和负荷情况,及时对开发建设方案进行滚动修编。
二、建设标准
(一)接入电压等级应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如果接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
(二)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接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三)在一个电网接入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鼓励多点接入。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
三、建设规划容量
按照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有关技术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市发改委、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文物局、省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确定建设规划容量。
四、相关要求建设要求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名单,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晋政发〔2017〕26号)要求,核准具备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力争项目建设任务及早开工建设。
(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办理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电网相关手续,确保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接入安全可靠,项目建成之后所发电量就地全额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