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红线”,停建设,风电项目正在经历新的挑战
作者:中国能源报 2018/05/08 浏览:4241 头条

历时逾一年,在湖北省黄冈市素有“水乡湿地、候鸟天堂”美誉的龙感湖自然保护区内,风电项目拆除工作画上了句号。

 

近日,龙感湖风电项目完成所有24台风机和混凝土基座的拆除,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如期完成所有机位的复绿工作。

 

龙感湖并非孤例。在日益严苛的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下,风电项目的建设正在经历新的挑战。

 

拆风机:鄂、鲁“鸟进人退”

 

去年4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湖北省进行了反馈和移交,地处黄冈市的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风电项目违规占用保护区问题位列其中。督察组明确指出,因高空撞击或噪声污染会对鸟类栖息觅食产生影响,鸟类栖息地不适宜发展风电项目。

 

环保风暴来袭,黄冈市随即作出拆除项目的整改决定。“为过去的失误买单、为环保买单。”对于拆除风机,龙感湖管理区党委书记黄智敏给出了这样的定义。

 

同样,立足生态建设,旨在保护鸟类,去年年底,山东省长岛县也将分布在4处岛屿的80台陆域风机全部拆除。

 

早在2016年1月,原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就对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约谈,指出长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风力发电项目。同年4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向烟台中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指出相关风电企业在保护区内设立的风机位于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对候鸟的保护、繁衍存在破坏作用,要求涉事风电企业拆除机组并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从山东到湖北,违规建设风电项目影响鸟类生存的争议不绝于耳。对此,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环保副总工蒋欣慰指出:“不仅仅是风机,只要高度达到一定程度的建筑物,对于鸟类的迁徙都会造成影响。”同时,根据我国鸟类迁徙的东、中、西三大通道,在类似山东长岛和湖北龙感湖这样的自然保护区,高达百米以上的风机的确会影响鸟类活动,“保护区鸟类众多,候鸟飞行撞击风机的风险就一定比其他地方要大。”

 

蒋欣慰坦言,在风电开发的早期阶段,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发展经济、增加税收等目的,违规审批建设的情况确有发生。随着生态保护要求的不断强化,蒋欣慰认为,减少人类活动是恢复生态的最佳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拆除风机应该是唯一的办法,只有‘人退’才能‘鸟进’。在人类活动慢慢退出后,生态系统会逐渐自动修复。当然,在拆除过程中留下的工程痕迹也应该尽量清除。同时,为了加快生态系统的还原,相关复绿工作还是必要的。”

 

压规模:广西意在守“红线”

 

相比建成投运后的拆除,未雨绸缪的规划显然更具科学性。4月15日起,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并实行。其中明确指出,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等项目的设施。

 

而就在《办法》正式实行的二十多天前,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正式发文调减了马山协合杨圩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013年,广西发改委曾以桂发改能源(2013)1306号文件核准马山协合杨圩风电场工程,核准建设规模48MW,安装24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但在近期项目的实施推进中发现,部分风机规划位置处于当地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线范围之内,无法按最初设计布置机位。为此,广西发改委将马山协合杨圩风电项目风机台数调整为18台,装机容量也从最初批复的48MW调整为40.9MW。

 

为守红线,广西及时“刹车”。而在“红线”以外,风电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生态保护也正在受到更大的重视。“在浙江、湖南等地有很好的低风速资源,但是只要有一家做得特别差,整个区域都不让开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忠军指出,在风电项目的运营中,必须对生态保护进行持续性的投入。“如果因为不重视环保、不重视水土的保护和修复导致风电场被拆除,整个风电行业的生存都会面临很大问题。”

 

停建设:海南源起生态文明

 

与自然保护区的“红线”禁令相比,海南省则采取了更为彻底的全面叫停。

 

去年9月,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两个月后,依照这一文件精神,海南省发改委将《关于停止东方海上1号风电场3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函》下发至相关风电企业,并在公函中明确指出,停止省内所有待建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

 

“海上项目即便是前期已经核准的、前期工作已经做了几年的现在都停止了。陆地项目更是很难启动了。”据某风电开发企业海南分公司负责人员透露,早在海南确定为国际旅游岛后,海南省的陆上风电项目就不再审批和备案了。在去年11月后,即便是原本已经列入《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海上项目也暂停推进了。

 

记者从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到,当前“海南土地资源紧张,陆上风电可开发容量有限”;同时,海上风电场也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所以,“为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护力度,科学严谨、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权衡风电效益及影响,停止开发风电。”

 

采访中,也有风电企业人员表示,在早期风电项目开发和运营过程中,相关的制度、标准和规则并不明晰,加之技术水平和工程经验不足,确实产生了一些粗暴施工影响生态环境的现象,“长期以来这些影响会让人形成风电对生态环境不友好的印象。但当前总体上我国风电的开发和运营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也会越来越重视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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