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
王晓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打探巡视信息;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接受宴请,甘于被“围猎”;
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决定给予王晓林开除党籍处分;
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王晓林简历
王晓林,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3年7月任北京矿务局杨坨矿技术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9年4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工程师;
1991年8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2年5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5年10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6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9年7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经理;
(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挂职任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4年2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室主任;
2004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5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6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0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
2011年5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
2014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2015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简历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